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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发文补充限购细则 市场已呈量价齐跌之势|限购|刘文亨学评书东莞|本科

网络整理 2017-07-05 最新信息

本报实习记者 许永红 广州报道

7月4日晚间,东莞多个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明确东莞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(东建房〔2017〕33号)》(下称"通知"),对此前的住房限购新政作了进一步的说明和补充。

关于特殊外地人的购房资格,驻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,提供工作和个人身份证明,参照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资格条件执行;在本市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,如其在本市没有住房且能提供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明细的,只可在本市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;而境外个人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,参照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资格条件执行。

此外,学历方面,购房人能同时提供国(境)外全日制本科以上(含本科)学历证书和《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,并能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“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”上通过查验的,予以认可;对只提供学历证书的,不予认可。

而房屋的再次交易转让,企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于2017年4月11日零时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住房的(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,以网签时间为准),须在取得《不动产权证书》满2年后方可进行网上签约交易。个人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通过拍卖所得的住房同样如此。

至于备受关注的定金或首期款电子进账单有关问题,通知对电子进账单的支付主体、时限和类型均作出了明确的说明。

其中,购房人提交其本人支付或其配偶、直系亲属、兄弟姐妹代为支付的定金或首期款的电子进账单予以认定,除此之外其他人代为支付的不予认定;进账时间须在2016年10月7日零时至2017年4月10日24时之间的,并提交电子进账单的原件。

对于此次通知的发布,资深房地产专家李宇嘉对记者表示,一方面是完善细则,二是堵住漏洞。方圆地产首席市场分析师邓浩志也告诉记者,仅是政策细则的补充,不会对市场产生什么实质性的影响。

4月10日,东莞加码楼市调控,外地人购买新建住房个税或社保须满一年,新购买住房证满两年后方可转让。

李宇嘉认为,目前东莞限购仅限于新房,有其道理,因为需求太大,新房供应弹性小,造成短期内新房价格上涨过快。

据东莞中原研究部监测,5月东莞住宅网签成交36万平方米,环比、同比均有所下滑。以最近的一周来看,成交面积环比下降21.85%,成交均价环比下降8.10%,同比上升13.46%。此外,5月东莞全市住宅库存面积约437万平方米,环比上升10.44%,供过于求格局逐渐显现。

谈及东莞楼市行情走势,广东中原地产项目部总经理黄韬告诉记者,成交下跌态势还将继续。

记者了解到,受调控影响,东莞楼市的深圳客已大幅减少,市场观望情绪浓厚,而抢夺本地客户则成为了开发商销售项目的竞争关键。

Tags:限购   东莞   本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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