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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东莞市首台(套)重点技术装备项目冰岛神狙接受申报 年度推广奖励最高1000万元|保险|东莞市|首台

网络整理 2017-08-02 最新信息

记者从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了解到,根据《关于印发〈东莞市关于强化产业政策支持推动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工作方案〉的通知》(东府办〔2015〕101号)、《东莞市打造智能制造全生态链财政资助实施细则(试行)》(东府办〔2017〕98号)等有关规定,为加快推动东莞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,即日起组织开展2017年度东莞市首台(套)重点技术装备(以下简称首台(套)装备)项目申报工作。

申请首台(套)装备认定时间截止到2017年8月21日,申请推广奖励原则上在下一年度组织,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企业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“智造东莞”网站(http://im.dg.gov.cn)进行网上申报。未注册为“智造东莞”用户的企业,申报时须先按要求注册为用户。

对于申报成功的,可以获得推广奖励和保险补贴资助。

申报对象

东莞市先进装备制造企业自主研发或国产化制造的产品,具有自主知识产权,符合工信部《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(2015年第二版)》《广东省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(2015年版)》和《东莞市首台(套)重点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(2017年版)》(以下统称为《指导目录》),经认定为东莞市首台(套)装备并在市场推广应用。

申报条件

●已在东莞市办理工商、税务登记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,其产品符合《指导目录》的范围;

●产品具有清晰的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。申报企业经过其投资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,在国内外依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所有权;或者通过依法受让取得知识产权的使用权。申报企业拥有该产品注册商标的所有权;

●申报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反《东莞市财政资助(补贴)资金不予资助的具体范围》(东财〔2016〕83号)及《关于东莞市财政资助(补贴)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补充通知》(东财〔2017〕98号)的相关规定。

资助方式和标准

●资助方式分为推广奖励和保险补贴等;

●推广奖励是指获认定为东莞市首台(套)重点技术装备并在市场推广销售的,对其当年度销售符合目录的这一类别的产品按照产品销售额的10%进行奖励,每年度一家企业可奖励不超过三个目录类别产品,产品总数量不超过100台(套),奖励总额最高500万元。其中,对属于东莞市首台(套)重点技术装备关键配套基础件或核心部件,按照产品销售额的10%进行奖励,产品数量不限,年度奖励总额最高300万元;对属于工业机器人的东莞市首台(套)装备,单台(套)装备奖励标准提高到销售额的15%,产品总数量不超过100台(套),年度最高奖励总额限额提高到800万元;对经认定为拥有核心关键技术的、具有重大战略和示范推广意义的高端重点首台(套)装备,单台(套)装备奖励标准提高到销售额的20%,产品总数量不超过100台(套),年度最高奖励总额限额提高到1000万元;

●保险补贴是指对我市先进装备制造企业产品获认定为东莞市首台(套)装备但未获得中央财政保险补贴的,对其投保定制化综合险,按照不超过3%的费率和年度保费的50%给予补贴,每家企业每年获得最高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,补贴期限按保险期限据实核算,原则上不超过三年。

Tags:保险   东莞市   首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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